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(Erving Goffman)
觀眾隔離… (2026.09.21) ===== 同一本書不同譯者彷彿是兩本書,我喜歡桂冠的舊版(已絕版)。 這書依然很棒,讓人了解。與人互動的過程中,為何成為一個「得體」的人。而每一次的得體都是要用一下腦袋才辦得到。
觀眾隔離… (2026.09.21) ===== 同一本書不同譯者彷彿是兩本書,我喜歡桂冠的舊版(已絕版)。 這書依然很棒,讓人了解。與人互動的過程中,為何成為一個「得體」的人。而每一次的得體都是要用一下腦袋才辦得到。
前一陣子和姪女打羽球前,她問我:和朋友打球是要讓對方打得到吧,不然不就不好玩了?後來,我們很努力讓彼此打得到球,卻也是不容易。 打球是競技,還是社交?從小,我們把所有的運動視為競技。 而運動,好像不只是如此。 昨天我第一次玩了匹克球,不是網球、不是桌球也不是羽球。球很大、板子很大。你要有點蹲、要正面迎擊。不能用肢體末端,更需要使用身體的力量前推。而有趣的是,擊球與球落地的聲音很療癒,可以慢慢打,也可以超猛快打。
書名是《突然之間:圍繞偶然與命運的10場對話》。「死亡」對於一個人而言,是未來、即將到來的生命狀態,而不只是癌症患者或是年長者才需面對的處境。 這本書讓我覺得很有電影「隔壁的房間」之感,意識到死亡的人,邀請另一人的陪伴。這樣的關係,之所以成為電影、成為書,是因為對於死亡的陌生與接近死亡的驚恐。 而有些不一樣的是,書信往返對話來自人類學與哲學兩種視角的深刻陪伴,剛好一起面對死亡,討論關於「偶然」的哲學命題。很人類,也很溫柔。 提醒了我,陪伴瀕死之人不是一個靜止、等死的狀態,這樣面對餘生,我覺得蠻好的!作者在書中寫道:「磯野小姐,你在信中說,你擔心自己的學問只是文字遊戲。但我認為要對抗一種話語,只能用另一種話語。哲學能讓我們擁有不輕易被故事說服的立足點,擁有對不懂的現象大發脾氣並且追問到底的力量,擁有奪回自己的人生的堅強。」
手上這本明室,是這輩子第一次讀的明室,1997年修訂版,許綺玲翻譯。數十年後再讀,一點點的泛黃,卻看到更多「刺點」(punctum)。所謂「刺點」,不是照片普遍可解讀的意義,而是某個只刺中觀看者的細節。 羅蘭.巴特在他的年代,獨排眾議使用主觀意念,解讀機械時代的影像,說他的品味、倒胃與無所謂。為自己的情緒提出論證/而不是辯解,試圖建立「主體的科學」。無論現在的我或當年的我,如出一轍地喜愛他這個想法 — 認為每次按下快門那一刻都是「奇遇」,甚至對於沒有感動的攝影作品嗤之以鼻。這不能說是對平庸的嫌棄,而是渴望視覺所展現的生命力。 攝影圖像的感動,存在於被攝者與攝者的情感/關係。那時常不是看起來美美的照片,而是試圖透露什麼的傾向,或與觀影者的約定。書中對於假面作品的批評也很多,這大概是種解構吧,有助當時人們理解他在說什麼。 對比攝影作品,我認為繪畫是更真實呈現自我的途徑,有意思的照片向來可遇不可求,不是相機多高級多完備可以決定的,閉上眼拍的照片也或許還不賴——我真心這樣覺得。即便朋友們不挺認同,覺得是我不願意好好幫他們拍照的藉口。可能也是事實啦!
這本讀起來有些累,我只是很想要 John 的素描,以及想畫就畫、想寫就寫的圖文不符。 不過,在一陣亂讀中,這話還不錯: We sense and experience that we are eternal. 我知道你們不是在說 duration。而我們有時就恰巧可以 sense 那個永恆的心流(?),反正各自存在沒什麼必然啦。
這張照片有許多缺憾,即便她好端端被加了白框,像幅正式的攝影圖像。 她高度逆光、如實反射屋內廉價地板,在荒山野嶺的夏日遷徙木屋。 她的遠處嚴重色偏,我怎麼也調不出當天的綠,蕭瑟的、高緯度的、偏藍卻沒有那麼螢光的顏色。 她的味道,當我抱起她時沒有一般孩童甜膩的味道,沒有特別的人工香味,其實沒有味道,如同空氣。這不是缺陷。
赫曼赫塞的「流浪者之歌」,似乎讀懂的現在,是因為楊武能翻譯的版本,也可能還因為是讀紙本書也說不定。 一鼓作氣讀完好像經歷了一生,不長的篇幅卻是輾轉反覆的心境,很是厲害的故事。「既然時間並非實在,那麼存在於現世與永恆之間,痛苦與極樂之間,以及惡與善的分野,也就是虛幻的錯覺了」看完就懂得了。 書末是赫曼赫塞「我的信仰」一文,提到「我的生活從未離開宗教,我也不能一天沒有它,但我不需要教會。那些因信條與政治因素而分裂的個別教會,在我看來就像是對民族主義的諷刺畫……」,也提到「即使是這令人讚嘆的天主教會,在我眼裡也只有遠觀時才這樣值得崇敬……」透過「流浪者之歌」這本書,他以更接近詩歌的形式借印度的樣貌,描述他以為的信仰與智慧。
這本書對我而言比較不是性別的議題,而是文明、教化與群居。 文明透過學習,生活因為要生存,所以群居。感受呢?是否是必然與必須?作者是位精神分析師,活在不久以前。故事情節透過末日固定了許多變數,假設許多心裡頭的想像。 我覺得,很有趣!喜歡這樣的閱讀經驗。
「雖然」是父子,這樣的書信往返內容讓我覺得很露骨並且太多了… 這部分先借放在這裡。 約翰・伯格一直在試圖表達,文字與藝術是人類試圖解釋與理解世界的進行式,而速寫恰巧是個痕跡—摸索出的形體,沒有詞句的語言。 有人把這本書翻譯成中文真是太好了!
從巴黎市區前往戴高樂機場的 Bolt 上,年輕司機推薦了據他說在法國很受歡迎的歌手 Gilbert Bécaud。途經塞納河的巴黎鐵塔之下,公園、街道,真正晴空的好天氣。 Gilbert 是一位長相中年的男子,或許西方人看周杰倫也是如此?從此,法國歌曲開始出現在我的日常播放清單。 帶著在旅行中對於巴黎的好印象,法國歌暫且尚未進入我過度理性分析的範圍。聽著歌曲中不時出現小喇叭片段,很多是輕快的踏步曲調,小狗一蹦一蹦的,圓裙的舞曲,弦樂的浪漫,悲傷的不知什麼,還有像是愛國歌的進行曲。白鍵白鍵的黑鍵,直白的喉音,像是更多輕鬆的表達。 我喜歡自己做自己的人們,不過度討好,在尊重前提下的友善。而也總是覺得,出其不意剛好的枝芽也讓人驚喜。一點點的感動,慢慢長成可以遮蔭的大樹。
第一次看電影《隔壁的房間》在去年初,今晚再看已相隔一年半載,多了些初次沒有的感受,好像離開我的不只是一隻狗,還有你。 對比片中鮮豔而刻意的色彩,生命是蒼白而脆弱,大部分的感情也是如此,禁不起的有許多,如同我內心。 「隔壁的房間」指的是陪伴,見證與靠近死亡的經歷。電影隱隱同志的情誼貫穿全片卻都不曾現身,在死亡瀕臨之前,將死之人是這樣,即便有豔麗的穿搭,美麗的事物也是讓她無感且不眷戀。
我吃了半條厚片吐司,抹上厚厚的紅豆泥,大口大口的吞嚥著悲傷?委屈、想念? 想念,可能還沒開始呢! 早上運動完,是半杯的優酪乳,2匙的小麥胚芽,還有那個什麼的亞麻仁油,要1匙。 食物,諸多早餐,餵養我今日的情緒,還漏記了 Happy Cow 的乳酪,號稱補鈣的快樂,一些 C 的鳳梨與芭樂。
她從來沒有那麼不喜歡、那麼害怕過一隻狗。而你走了,在今晨第一道陽光狠狠映入之前。 你不會玩玩具、不會遊戲、不會快樂,只是黏著人不放,不停止舔著靠近你的人類,你對音樂很有感受力,能夠隨音樂歌唱嚎叫,或許這樣的天分是天才。因為你無時無刻需要人陪又很淺眠,為她們招來警察數次,詢問那些夜裡不時發生似乎被虐的哭泣聲。 她們常想,是什麼樣的人類拋棄了你。他可能曾經用棍子打你,導致柱狀物讓你很防備,他可能從來沒有好好抱你摸你?以致於你與人類的關係只有舔或咬,只有攻擊與不攻擊,是否流浪時候在風裡雨裡受苦甚多,所以你也不愛出門散步、不喜歡搭車、害怕過馬路。 你有很美的模樣,但卻是充滿野獸性格的貴賓狗,不能逼你吃藥打針、不吃不想吃的飼料零食、不喜歡聽人碎念,任一違反就會令你變身野獸面孔露出尖牙利齒地咬人。
A Christmas Carol 中譯聖誕驚魂或小氣財神,是小時候就讓我很難忘記的故事。說難忘嗎,可能因為恐懼。 不知不覺也快來到 Scrooge 的年紀或生命階段,再讀的感受基調仍然相同,但明白那個慷慨與寬容,在說的不是財富。 查爾斯·狄更生與埃米爾·左拉兩人分屬英法兩國,都活躍在 19 世紀中後期,歷經歐洲工業資本主義擴張與都市化加劇。相較不久前閱讀左拉的巴黎之胃,彷彿都有類似的社會氛圍,緊密或疏離的人際關係張力。 總之,這故事是「如果再活一次」的架構,同時讓我回想起馬太說的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童年時期覺得此話的關鍵字是死與財富,我開始質疑自己以前到底理解了什麼……
能多無所顧忌,又能多「用力」? 颱風天放假的早晨,拎著信義市場買來的紅蘿蔔、空心菜、小松菜與櫛瓜,尋找有營業的麥味登,一起吃她最愛的好食嫩雞餐,走遍整個市區與港口消耗體力,補充義美牛奶巧克力霜淇淋,然後竟還是回歸把屎把尿的阿姨身分,帶她回家上大號。 人生能有幾次這樣相處,讓她窩在我的房間裡,各自畫畫各自安靜,各自有各自的平衡與安好。
歐文亞隆仍然在世,是他兒子自殺了。 《生命的禮物》The Gift of Therapy 這本書,帶來一些人性的溫暖與善良或說光明面,之於那些需要把情緒作為容器或方法的人,那也幾乎是每個人,而不只是心理治療師。 如同團隊中的教導者、管理者或是領導者,這些往來互動也是無所不在。面對不得不溝通及放入情緒(感情?)的對象,我好像也無法那麼自己,因為更多目標導向的使命感在前方等待,需要凝聚一群人共同前行。 所以,我是利用情緒在操控人嗎?因為生而為人對彼此的尊重,關係從來也不只是利益。我在學習,在不背叛自己的前提下,承認情緒既是工具,也是連結。